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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告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4-07-25 11:46   点击:136  编辑:he 手机版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7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4号


  为便利广大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7月属期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各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专区”,线上自行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也可以自行前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线下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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