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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税务是否欠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05 17:55   点击:6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怎么查税务是否欠税?

最简单的方式可以拨打12366 ,查询。

二、会议费征管范围属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征管?

如果是支出会议费,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与销售推广有关的会议,也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是收取会议费,一般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缴纳范围,所以是地方税务局征管。

三、如何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

目前房地产行业以它独有的特性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它具有广泛的产业关联性,能带动多个产业部门的发展,并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和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偷税现象比较严重。有些财务人员素质较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不熟悉、不了解,乱用会计科目,随意结转成本费用;有的企业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有意虚列成本费用,不记或少记收入,隐瞒利润逃避税收。税收征管力度不够,征管漏洞较为明显。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企业流动性较大,工程结算复杂,涉及税种相对较多,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房地产开发收入成本的确认也存在着差异,使得征管难度加大。再加上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资料掌握不全面, 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存在较多的漏洞,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钻空子偷逃税款。税收违法打击不够, 稽查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税务部门一般只注重当期征收,不注重回头检查和对重点税源的稽查工作,加之部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较差,稽查存在一定难度。稽查力度的薄弱又加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的欲望。另外对偷逃税的处罚不严, 税务部门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使偷逃税的人总存有侥幸的心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纳税辅导上门、组织培训等方式理顺、沟通征纳关系,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营造房地产行业良好的税收征收环境。健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控管理体系。税务机关要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并实地观察了解企业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掌握与企业财务信息有关的资料。再通过与房地产企业开发有关联的房产、土地等部门间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用税务监制发票来控制各种产权证件的办理,控制企业各个纳税环节,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观念,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与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让税收征管人员了解整个房地产开发交易的全过程,掌握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方法,适应复杂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加大税收检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要切实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其管理职责。并加大对税源大户的检查力度,运用行之有效的稽查手段,及时掌握纳税人在开发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纳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情节、性质的轻重依法处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四、税务稽查时什么情形依据《征管法》63条。税务稽查时什么情形依据《征管法》64条?

63条的处理处罚的前提是纳税人主观故意,且有具体偷税手段,造成了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而64条是虽然纳税人可能存在主观故意或有具体偷税手段,但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或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没有采取偷税手段,造成了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的运用64条处理。一般情况下请运用64条处理,对于63条要慎重,因为运用了63条你就要计算偷税税额是否达到偷税罪的标准或移送标准,所以没有十足的证据还是慎重点好。

五、法院查封拍卖,税务机关如何追缴欠税?

1、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2、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

3、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六、企业欠税后走逃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对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催缴,同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欠税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司欠税的情况下我怎么签订股权转让书,明确税务欠税由承接人承担?

最好在签订股权转让书的之前解决欠税问题,不然承接人知道欠税可能就放弃了

八、我要去税务局办理征管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原来还没有税务登记,就要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带上公章,就可以。

九、国税的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有什么区别?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某县、市、省)属于国家税务局(某县、市、省)的直属机构,前者受后者同一管理,属于上下级关系。稽查局的检查包括日常、专项、专案检查等三类,也就是说稽查局对你单位的检查可能涉及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以国家税务局的名义组织的检查属于同一安排的专项或者专案检查,但是有一点,不管是国税局的稽查局还是某地方的国税局,都不会对同一个纳税人进行同一类型的检查,否则就属于重复检查。

十、税务局里的税政科和征管科都有哪些功能?

税政科:全称税收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减免税审批 征管科:全称征收管理科,负责监管基层税务机关对辖区企业、个体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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