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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决定书(税务决定书要求的入库时间是工作日还是?)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7-12 13:05   点击:92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税务决定书要求的入库时间是工作日还是?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06年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五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八条定期定额户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九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条采用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的,经税务机关认可后方可执行。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式在定额执行期内不予更改。

第十一条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第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采用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具体方式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第十五条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定额执行期。

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十六条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完税凭证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邮寄送达,或委托有关单位送达。

第十七条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八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九条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第二十条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第二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核定定额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税务人员个人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定额。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 2007年 1月 1日 起施行。 1997年 6月 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 国税入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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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税款入库期限的规定

入库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应纳税款缴纳入库的期限。它通常与申报期限合在一起,统称“报缴期限”。 税法在规定纳税人纳税期限的同时,一般都规定报缴期限。现行各税税法规定的报缴期限主要可分为四种:

(1) 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为纳税期限的,报缴期限为期满后5天; (2) 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报缴期限为期满后7天; (3)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报缴期限为期满后20天;(4) 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的,报缴期限为期满后一个月。

4. 税款入库时间是扣款时间吗?

TIPS,中文全称为“国库信息处理系统”。通过TIPS系统,可实现税库银(税务、国库、银行)联网电子缴款工作,实现税款、费款的实时入库。具体业务包括实时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对账、入库销号等。  因TIPS系统 款入国库 的性质,对于“工会经费,基金,保障金等”地方性税收,不支持TIPS征收方式。对正常税收和社保费征收进行的描述,可作为记账凭证。

5. 税款入库期是什么意思

入库税金是你稍售税金,也就是应交税金

6. 税款入库时间啥意思

出入库频率?这个数据干什么用的?出入库频率从字面上看,就是一定时间段内出入库次数/时间比如一周工作6天;出库100次,入库80次; (100+80)/6=30次/天

仓储是现代物流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关于仓储对于物流系统的重要意义我们还可以从供应链的角度来进一步认识。从供应链的角度,物流过程可以看作是由一系列的“供给”和“需求”组成,当供给和需求节奏不一致,也就是两个过程不能够很好的衔接,出现生产的产品不能即时消费或者存在需求却没有产品满足,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建立产品的储备,将不能即时消费的产品储存起来以备满足后来的需求。

7. 税款入库时间

入库时间:指一个企业或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设备及器材等外购进厂,经品管部分检验合格后,仓储部门填制入库的时间,以及生产车间的产品经品管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入库的时间。

出库时间:指销售部门开具销售发货单,提货单,客户凭提货单到仓储部门提货,提货出库的时间称出库时间。

8. 缴税入库时间

一般入库单开具日期是货物入库时的日期,所以入库单的日期是根据实际入库的日期,而不是发票开具日期。当然开具入库单日期也有可能是和发票开具是同一日期,那就是供应商送货时和发票一起送达。

9. 税款入库期

松山湖集体户籍人员积分入学共有四个积分项目,分别是在松山湖缴纳社保年限、个人在松山湖纳税情况、所在公司或单位2021年纳税年度纳税情况和文化程度或职称。

  共有四个积分项目,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在松山湖缴纳社保年限

  截止2022年4月30日,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不含在居委会缴纳社保人员)人员积分如下:

  在松山湖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不含在居委会缴纳社保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纳1 个月积0.125分,总分不超过60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补缴的社会保险缴纳不予认定。

  二、个人在松山湖纳税情况

  在松山湖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一)个人所得税

  2019-2021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额设为(t单位:元),

  积分设为x,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t<600元,x=t*0.0002;

  2.t≥600元,x=5+t*0.0002

  最高不超过60分。

  (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松山湖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021年度缴纳的税额,满1元积0.0002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 分。(法人身份、个体户经营者发生变更的,要求在工商登记的变更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

  三、所在公司或单位2021年纳税年度纳税情况

  在松山湖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税额设为T(单位:万元),积分设为X,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20≤T<50万元,X=5+(T-20)*0.1666

  2.50≤T<100万元,X=10+(T-50)*0.1

  3.100≤T<500万元,X=15+(T-100)*0.0125

  4.500≤T<1000万元,X=20+(T-500)*0.02

  5.1000≤T<1亿元,X=30+(T-1000)*0.0011

  6.T≥1亿元,X=40。

  四、文化程度或职称

  (一)大专学历,25分;

  (二)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40分;

  (三)硕士,或副高职称,80分;

  (四)博士,或正高职称,120分。

  注:

  1.相关证书如无法在国家认可的平台上认定,不得分,

  2.如有多个证书得分,不累加,取最高一个得分。

10. 税务上入库单是必须做的吗

是的.购进需要有入库单作为购进分录附件,销售需要有出库单作为附件结转销售货物成本.

发票与入库单必须粘在一起,做为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

1、从账务处理上来说,如何证明取得发票上的材料确实已经如实到仓库,就只有通过入库单来证明;如果只有入库单,没有发票,则说明该批原材料的发票未到,在月末应暂估入账.

2、从税务上来说,税务局有规定,工业企业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其材料必须验收入库方可以抵扣.且税务局要求入库单与发票必须是一一对应的粘贴.税务要求的入库单必须是数量金额式的,且入库金额必须是不含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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