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税发票怎么查询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查询不到缴费记录的原因:
1.交费充值未成功;
2.目前仅支持查询最多近6个月(含当月)交费记录,如超出该期间则无法查询;
3.系统拥塞,交费到账时间延迟,可以稍后再查询,如仍无法查询缴费记录,您可联系当地的10010人工客服反馈情况。
您可以在开具电子发票的界面填写您的个人邮箱,电子发票将会推送到您的个人邮箱内。部分地市暂不支持,具体政策请以当地为准。
二、非税收发票查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以后查询的结果不一致,应该是在数据上面出现了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结果,否则会存在税收风险!普通增值税发票查询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要录入不含税金额,录入含税金额会出现金额不符现象。如果还是查询到结果不一致,就要和开票方联系,在问题解决之前,不能作为记账依据,防止假票入账哦。发票说明:
1.应该先开一张红字普通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这个要企业作一份情况说明,以便后期核对检查)。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三、非税收入发票查验
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是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的,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获得:
1. 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http://www.sd.gov.cn/sdf/)。
2. 在首页上方的“网上服务”栏目下,找到“电子票据”并点击进入。
3. 在电子票据页面上,根据需求选择“电子发票”、“电子收据”或“电子票据复核”等服务类型。
4.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
5. 等待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后续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先注册山东省财政厅的网上服务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才能进行电子票据的申请。同时,不同的业务类型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四、非增值税发票查询
全国统一发票查询平台入口主要有两个:
一、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
1、登陆发票所属税务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
2、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
3、发票查验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拨打12366 或者进行在线咨询 。
二、手机小程序:
1、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票大侠】小程序;
2、扫一扫发票二维码(或手动输入发票信息查询);
3、具备自动去重和出电子台账的功能,数据可导出保存。
五、非税发票下载
答:由于网络中断或浏览器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数字证书下载失败,用户按照操作说明重新进行证书下载操作。
如果最后提示证书已被下载的错误,请用户使用USBKey用户端查看一下证书是否已被下载,如果没有证书信息则需到网点柜面办理证书重发手续。
六、非税控发票是什么样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七、非税收发票的发票号码在哪看
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