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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没有计提怎么办?

223 2024-03-18 07:07 admin

一、企业所得税没有计提怎么办?

7月份补计提即可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结转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上交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所得税如何计提?

1、计提方法: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所得税是按月计提还是按季度计提,首先看该企业是如何申报所得税的,如果是月申报就当月计提,如果是季度申报就季度计提。

3、计提之后再做结转损益。结转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三、企业所得税已交但未计提怎么办?

1、首先些个情况说明或者做个报告,把什么时候多少钱等相关信息都写详细点,然后再把缴纳税费的日期金额也都写详细,然后找领导签字确认,2、然后再把缴纳税费的回单复印一份,与拿那张情况说明(报告)一起作为原始依据,制作调账凭证3、祝你好运(仅供参考)

四、企业所得税忘记计提了怎么办?

1、补记以下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然后缴纳的所得税记帐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五、年末企业所得税未计提缴纳时分录怎么做?

1、如果是跨年度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现在补提跨年的会计分录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3、同时做: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六、企业所得税要计提吗?

当然需要计提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存存款

月底结转:借:本年利润-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是按照利润总额乘以税率25%计算的,净利润是利润总额中扣除所得税之后的净收益,

也就是: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利润总额-利润总额*25%=利润总额*(1-25%)

在损益表中是先有利润总额,然后所得税是当列的,并没有影响用以计税的利润总额

七、季度企业所得税怎么计提?

季度末按账上期末利润总额×25%计提,如果账上利润总额为负,本季度不用计提、不需缴纳所得税。

计提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次月缴纳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八、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计提?

1、计提方法: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所得税是按月计提还是按季度计提,首先看该企业是如何申报所得税的,如果是月申报就当月计提,如果是季度申报就季度计提。

3、计提之后再做结转损益。结转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九、企业所得税是按月计提还是季度计提?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

平时的预缴,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以第一种方法,按季度计算举例:

某公司2008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25%=7000元;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56000)*25%-7000=14000元;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亏损)则不要预缴;10-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

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

本年应纳所得税额:159400*25%=39850元。

因前三季度已预缴:7000+14000=2100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39850-21000=18850元。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会计上,按如下步骤进行记录和处理:

1.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至于月提方法,实质上与季提的计算方法一样。本月应纳所得税=月末利润累计总额*所得税税率-以前各月应纳所得税额。依次计算即可。

十、企业一定要通过“所得税”计提企业所得税吗?是否一定要计提?

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依据是季度的实际利润额。

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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