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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需要备案吗?

183 2024-03-18 17:01 admin

一、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需要备案吗?

要,需要在税务专管员处备案审批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怎么操作?

19年之后简易征收不需要备案,留存资料备查,税务局现在也不会收取纳税人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是每个项目都要备案还是只要备案一次?

  建筑业简易征收一次备案即可,后续出现的简易工程项目不需要备案,资料留存备查。

  2017年11月底,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3号),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简化办税流程。公告里的第一条内容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公告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只要符合简易征收,就应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老项目备案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合同;甲供工程、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纳税人备案后,有其他项目需要选择简易征收计税的,不需要备案,可以直接按照简易征收计算。但是,相关的资料应当保存完整,用来备查。如果资料不完整,则不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结来说,按照最新的文件,建筑业简易征收一次备案即可,后续出现的简易工程项目不需要备案,资料留存备查。

四、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网上备案步骤?

第一步: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菜单中“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界面。

第二步:填写表单,在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类型栏此选择需要以简易计税计税的项目,其他信息纳税人据实填写,标记星号的信息为必填项目。

第三步:点击保存,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当前数据,若保存未计提,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四步:上传附件并签名,注意,有些征税项目需要上传材料,有些无需上传材料,具体信息可咨询税务管理员

第五步:输入正确的CA证书密码,点击“确定”继续操作,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确定”,

第六步:条件成功后会收到返回事项列表,点击确定,受理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查询受理状态,待税务端办结后会显示(已办结),

第七步: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该业务结果通知书如下图

五、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可以开17%的税率吗?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以你选择了简易征收,就不能按一般计税方法开具17%发票。

六、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七、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允许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如何选择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以下四种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情况。同时也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

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九、一般纳税人哪些可以采用简易计征?

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但要注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有的情形都在这了:

(一)原增值税政策项目(3%,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二)营改增相关项目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5.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简易计税的适用情形总结:

(1)老项目类

①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③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⑤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⑥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⑦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⑧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代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十、一般纳税人申请简易征收的条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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