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存
(一)办理条件
1.凡属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应当到省直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直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设立批准文件到省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填写《安徽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明细表》,报省直分中心审核。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缴存登记审核手续;
2、经审核签字后,到管理中心徽商银行窗口办理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受理登记手续。
3、持管理中心开户审核文件至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
4、开户后,就可以帮助员工在上面缴纳公积金。
(三)办理材料:
1、开户申请表
2、开户明细表
3、录用人员花名册
4、营业执照
5、法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开户申请
(四)办理地点:
二、补缴
(一)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相关申请表及材料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
2、人员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社保缴费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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