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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存在问题及原因?

64 2024-03-16 07:52 admin

一、移风易俗存在问题及原因?

存在问题:

在婚丧事务中,有些人滥发请柬和丧帖,给一些毫不相干的人打招呼,一旦有婚丧事,派专人给一些下属单位部门下通知。造成许多人碍于情面,被动的参加。

 在婚丧事务中,设置帐桌,悬挂礼单,借机敛财,办理婚丧事成了部分人发财致富的机会。

 在婚丧事务中,摆阔气,大摆宴席,在城区使用高音喇叭放喜乐哀乐,在办公区域、主要街道和学校附近鸣放二踢脚等高音鞭炮。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环境。

 在丧葬事务中,居民群众旧的丧葬思想

还没有根除,“入土为安”的思想依然存在,这就造成了遗体土葬、“装棺二次葬”等现依然存在。不少群众本来也不愿意大操大办,但受相互攀比思想的影响,随波逐流。

 在逢年过节以及婚丧事务中,压岁钱、红包、礼金的数额水涨船高,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上千元,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沉重的人情负担,也令派发压岁钱、红包、礼金的群众尤其是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经济负担加重。

措施:

市、区出台切合辖区实际的移风易俗工作细则,街道社区也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找出适合自己的办法和路子,选准突破口,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不求速胜,逐步推进,积极、扎实、稳妥地推动移风易俗相关工作向前发展。

强化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标语、橱窗、展板等多种形式,坚持经常性的宣传,给广大干部群众以正确的舆论引导,让大家都认识到搞好移风易俗工作的好处,树立正确的婚育丧葬和人情观念,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在做好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的,要按照要求坚决处理,不使他们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应进一步做好日常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和会议研究,真正取得更多的居民群众支持、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将移风易俗工作抓到实处。

二、物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下是我的回答,物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如下:问题:服务质量不佳:物业服务公司可能缺乏有效的培训和监管机制,导致员工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投诉率较高。维修保养不及时:物业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导致设备故障率高,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可能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导致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完善、监控设备老化等。收费标准不透明:物业公司可能存在乱收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疑虑。建议:加强员工培训和监管: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和监管机制,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物业公司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加强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公开透明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让业主清楚了解物业服务收费的明细和标准,增强业主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总之,物业服务公司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强安全管理、公开透明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工作,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和生活环境。

三、企业开办存在问题及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刚成立、未开通对公账户及税务登记,对客户沟通后派人协助客户进行税务登记。过了两天左右,客户打电话说税务专管员打电话说是要提供什么合同,能不能与专管员沟通下看要什么合同,做什么用。我们联系过专管员后才知道现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得这么严:要求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房产状况说明,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果是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要是自建或购买的,提供房产价值凭证。

根据目前政策,经营场所不管是租赁的还是自建的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甚至还会有印花税。与客户解释后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按年征收,按季预缴,对方说企业刚成立就需要缴纳税费,企业是不是太难了。对此新成立的企业存在的代表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开户难

自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变为认缴制后,新增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激增,带来了增加就业增加、提升人均收入的社会效应。但随着国家监管制度越来越严,没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想开对公户越来越难。在开户前,银行工作人员需要上门核实,需要法人到场、有公司招牌等具体要求。如果有实际经营地不存在这样的难题,但是好多注册在居民楼内的企业很难开户,有部分银行拒绝开户。

二、税负增加

财政收入充足的县区不会要求企业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自建证明等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但是 财政收入不足的县市就会要求企业缴纳这些小税种。政府收这些税违法吗?不违法。为什么要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虽然每年缴纳的税费不多,但是比起其他不缴纳的企业会产生一种税负增加的感觉,毕竟投资者都想将利润更多地留在自己的口袋里。

三、发票使用有限制

客户首次使用发票相对比较简单,特别是普通发票在税务登记时基本上都能批下来。但是想使用专票有些地方要求较为严格:份数、开票限额有限制,甚至需要拿购销合同找专管员才能批。我们可以理解税局防范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但给投资者的印象是限制使用或者为难投资者。这需要我们财务同行更多的与公司领导沟通,使领导明白税局的苦衷:

只要是真实合法的交易,税局不会限制企业使用发票

四、外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外卖存在的问题其实就在于,在高峰期间,很多商家出菜的速度比较慢,然后送餐的小哥又非常的忙,没法,很快的送到,这就是外面的痛点,解决方案其实在于更高效的配送方式,比如说机器人配送,或者说,在高峰期间增加配送的费用,有更多的小葛去参加,或者是我觉得解决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在家做饭,就不用去点外卖了

五、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困难,拖期现象严重。按照现行规定,种植业财政补贴中央40%、省25%、县级15%;养殖业财政补贴中央50%、省10%、县20%。虽然地方财政补贴每年都能到位,但时间比较延后,拖期现象严重。如梨树县,财政补贴要求在6月份到位,但该县基本都在11~12月份到位,拖期将近半年之久,辖区其他县(市)也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原因是农业大县基本都是财政穷县,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靠拆东墙补西墙完成。如梨树县2009年当年地方财政收入25700万元,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6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3%,给县级财政形成了巨大压力。另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也极其困难。据调查,吉林省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最大额度为二轮土地承保面积的70%,超过部分没有资金补贴,2011年已经出现退还农民自交保费的情况。

  (二)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保险面不稳定。由于农民集生产者、投资者和经营者等职能于一身,几乎是农业风险的唯一承担者,20%的保费目前对收入不高,余款不多的农民来说也是一个不轻的负担。另外有的农民对保险缺乏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在被保险公司合理拒赔或没有达到自己认为应赔的数量后就对保险产生了不信任感。有的农民抱有严重的侥幸心里,认为不一定受灾,买保险是加重自身的经济负担,使保险面上下波动较大。如:四平辖区2007~2010年农作物保险分别为290.44万亩、582.99万亩、465.2万亩和686.1万亩,四年的波动幅度分别是增加292.55万亩,下降117.79万亩,增加220.9万亩。

  (三)查勘定损到户难度大,农户定损容易出现偏差。农业保险面对千家万户,土地零散经营,加上专业人员少和工作强度大,保险公司对于绝收的做到了查勘定损到户,对于大面积的灾害损失采取的是抽查查勘到村,不能普及到户,导致一部分农户定损出现偏差。

  (四)农业保险保障标准低,涵盖不了生产成本。从调查了解到,2007年制定的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已经涵盖不了农民的生产成本。以种植业的玉米为例,按照规定,予以保险的生产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生产成本,保险金额为3000元/公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种植成本提高。据农民测算,每公顷玉米的生产成本为:底肥16袋,每袋150元,上肥2袋,每袋200元,计2800元;种子6000粒的10袋,每袋80元,计 800元;农药160元;机耕800元。总计4560元,与保险标的3000元相差1560元。

  (五)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刚刚建立,无法承担巨大风险责任。吉林省对巨灾实行有条件的“封顶赔付”,即以全省为单位统算,出现赔款超过保费总额度的巨灾时,实行100%“封顶赔付”。如果局部出现巨灾,全省统算没有超赔,受灾区域属于哪个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就由哪个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责任,包括超赔责任。当全省统算没有出现超赔时,按实际损失赔付。但这种机制虽然避免了超赔现象,但同时也破坏了政府和保险公司的信用,使农民对农业保险失去信心。

  (六)农业保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业务推广受限。目前我国还没有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农业保险是在各级领导小组的规定下进行的,缺少法律依据。另外农业保险一旦放开市场,多家保险公司无须竞争,会造成一些负面问题。

对策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中央提高对农业大省的财政补贴比例,尽量取消基层县市的财政补贴分担部分,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二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减免所得税,允许税前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以增强其经营实力。三是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三级风险共担机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除了用于当年赔款及相关费用,节余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风险基金,省级建立超赔风险基金,国家建立巨灾风险基金。

  (二)帮助农民减轻保险负担。一是政府部门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二是在当前绝大多数农民还处于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政府对农民提高保费补贴。要做到一方面补贴数额达到农民对农业保险有足够的购买力水平。另一方面补贴在使得农民买得起的前提下,还要让农民感觉到购买农业保险划得来,即在政府补贴后,农业生产的预期收益比其他非农收益足够高。三是通过整合国家支农资金,从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和民政救灾资金中整合一部分作为农民自筹保费,解决农民自筹保费收缴难的问题。

  (三)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作用和性质,政府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应发挥职能和作用,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四)及时查勘,准确认定农业灾害损失。出现灾情,保险公司应及时查勘,安抚出险农户,做到出险及时,查勘认真,记录准确。另外鉴于农业保险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等特点,政府领导小组从农业、民政、气象等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相关险种定损协调小组,主要负责调解农户与保险公司有关定损方面的争议,并提出理赔建议,提高灾害定损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六、宿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宿舍存在的问题多数是宿舍成员之间的性格不合,因为每个宿舍都需要住4到8个人,而每个人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生活习惯有所差异,性格上也会有区别,因此,很容易出现宿舍成员之间性格不合,相处不来的情况,这是很常见的,这就需要大家更多的包容彼此

七、科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科室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例如:工作不够细致,工作完成时效低,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精神面貌不够振奋,钻劲不足;接待服务水平有待改善等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科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班级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从学生、教师和学校三个层面加以解决。

1. 学生方面:班级内部学生素质不同,出现学生之间的品德和行为差异,不文明现象和纪律问题。

2. 教师方面:班级管理不到位和缺少有效的组织,导致班级内部乱糟糟的情况不断发生,缺少有效的管理。

 3. 学校方面:学校和班级管理的协同不够,缺少实际支持和帮助,导致班级管理的质量不高.为解决这些问题,班级管理需要改进,需要加以解决,如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和教育,增强文明观念和教育,优化管理模式和课堂教学的态度,以及规范班级管理的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和修养培养,提高学生的能力和文化素质。

同时,学校和班级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协调,定期开会交流,并共同研究改进措施,提升班级整体管理水平。

九、沃尔玛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提高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及时澄清似是而非的观念“创新”。在分权中探索公司治理机制当然需要必要的制度,但是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性中、制度文本上的步步为营往往顾此失彼。《淮南子》早就指出。“圣王之设政施教也。必察其终始。其悬法立仪,必原其本末、不苟以一事备一物而已矣”。即,管理者在颁布法规时,一定要弄清事物的本末关系

十、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明确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布局

一是明确优先发展权。《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已获国务院审批,农业产业的规划布局也紧接着出台,但仍需不断完善,尤其是要突出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防止过去几十年存在的随意性和波动性。

农业农村工作看似简单,实则错综复杂,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多领域互利合作、互联互通,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农业板块在全市整体板块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农业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均衡发展中的优先发展权,明晰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农村土地、环保、金融等问题的主导性权责,对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事务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跨前一步。

二是找准功能定位。以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作为农业产业发展参照系,在研究对标伦敦、纽约、巴黎、东京等世界城市农业定位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定位和农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上海农业农村的功能发展定位,主要发展“高精尖”和“名特优”特大型城市需要的绿色农产品。

三是科学规划布局。以农业“三区”划定成果为重点,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对照2035年上海全球卓越城市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地抓好农业农村规划布局,优化种养结构和空间布局,并且吸取历史教训,使规划具有严肃性、延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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