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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服务用语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4-06-01 05:30   点击:21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开具发票服务用语

开具发票服务用语是商务沟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无论是与客户、合作伙伴还是供应商进行财务交流,准确和清晰地表达开具发票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开具发票服务用语,帮助您在商务场景中更有效地进行沟通。

1. 询问发票需求

在开始正式开具发票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询问发票需求的用语:

  • 我可以为您开具发票吗? - 这是一个礼貌的方式表达对客户开具发票的意愿。
  • 请问您需要哪种类型的发票? - 询问客户需要的发票类型,如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
  • 请告诉我您的公司名称和纳税识别号。 - 这是获取客户公司信息的重要步骤,以便准确开具发票。
  • 请提供您的开票地址和联系电话。 - 获取客户的开票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发票准确送达。

2. 提供开票信息

在了解客户的发票需求后,接下来需要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提供开票信息的用语:

  • 您的发票将于X天内邮寄。 - 告知客户发票的邮寄时间,提供预计的到达时间。
  • 请注意,邮寄发票将附带快递单号。 - 告知客户邮寄发票时会附带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信息。
  • 您可以通过X方式联系我们的财务部门查询发票。 - 提供客户查询发票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件等。
  • 如有任何关于发票的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 表达对客户的贴心服务,并鼓励客户对发票有任何疑问时及时联系。

3. 确认发票信息

在开具发票之前,需要与客户确认发票信息的准确性。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确认发票信息的用语:

  • 请确认您的公司名称和纳税识别号。 - 提醒客户核对公司名称和纳税识别号,以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
  • 请核实您的开票地址和联系电话。 - 确认客户的开票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正确,避免发票配送出现问题。
  • 请再次确认发票的金额和税率 - 确保发票金额和税率与客户预期一致,避免错误开具发票。
  • 如有发票内容有误,请尽快反馈给我们。 - 鼓励客户对发票内容进行检查,如有错误及时反馈以便进行更正。

4. 结束语

在商务沟通中,准确和清晰地表达开具发票的需求对于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通过使用以上常用的开具发票服务用语,您可以更高效地与客户、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发票准确无误。记住,专业和礼貌的用语将有助于建立信任和良好的商业形象。

二、开具假发票

开具假发票:对企业的危害与应对措施

在商业活动中,有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税收监管或获取非法利益,会采取一些违法手段,其中之一便是开具假发票。一旦企业或个人涉及到开具假发票,不仅会对税收造成损失,还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开具假发票

开具假发票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虚增开支或其他不当目的,制造虚假交易并伪造发票的行为。通常开具假发票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虚构交易、变造原始凭证、伪造发票等手段。

开具假发票的危害

首先,开具假发票会导致国家税收损失,影响公共财政收入。其次,开具假发票也会损害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经济运行。此外,开具假发票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企业如何应对开具假发票

为了防范和打击开具假发票行为,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审查,确保合作的正规性和真实性。此外,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和外部审计也是防范开具假发票的重要举措。

开具假发票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开具假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涉及到开具假发票的企业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假发票者可能面临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因此,企业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税收法规,远离开具假发票等违法行为。

三、开具发票内容怎么填写?

对于公司而言,每日都要开票的需求,因此每天都少不了要跟发票打交道。作为开票方我们在对外开具发票时若不注意相关要求,很容易导致开具不合规发票。本期,小编就将10种常见的发票开具要点进行汇总梳理,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吧~

01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02

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

03

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04

保险机构开具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05

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

06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单价”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其中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填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八条

07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销售方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填写。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如消费者为个人则应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08

开具出租不动产发票

1.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

09

开具“差额征税”发票

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

10

开具销售预付卡发票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发票处理: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发票处理:

1.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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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发票开具-什么是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

  需要下列资料:  

1、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  

2、发货人及纳税识别号;  

3、承运人及纳税识别号;  

4、对方出具的证明(加盖对方公章);  

5、运输合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需进行电子信息采集,对于公路运输和内河运输发票必须逐票录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海洋运输发票抵扣信息可以汇总录入。纳税申报时需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信息。未按要求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可退回纳税人重新报送。当月仍不报送的,其运输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纳税人无使用信息采集软件的条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采集。中介代理机构代理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必须同时代理录入运输发票抵扣信息。未按要求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可退回纳税人重新报送。当月仍不报送的,其运输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负数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负数发票,但税务上不是这种说法,税务上叫开具红字发票。

但是这个不是自己想开就开的需要国税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开。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的具体流程是:   1.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 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六、代购如何开具发票?

代购开具发票,除货物发票交客户外,还要开具代购服务费发票。

七、燃气发票如何开具?

燃气发票开具方法:

用支付宝交的燃气费需要按照支付宝界面提示提供缴费信息,缴费之后即可去燃气公司换发票。使用支付宝自助缴费时支付宝已经将用户的用户编码提供给相应的燃气公司,线上缴费之后可以在线下换发票。根据《支付宝自助缴费协议》的相关规定:使用本服务时,请用户按照具体页面提示提供必要的缴费信息(如:缴费单位、缴费户号), 用户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根据用户提供的缴费信息,向相应的水、电、燃气等缴费机构(以下简称“缴费机构”)查询用户的户号地址等账单信息,以便用户确认并准确缴费。

八、蓝字发票怎么开具?

1. 蓝字发票可以正常开具。2. 蓝字发票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进行开具。具体开具流程和要求可以参考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和指南。3. 在开具蓝字发票时,需要注意填写发票的各项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等。同时,还需要遵守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如开票时间、开票数量等。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人士。

九、如何开具劳务发票?

发票的开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普票即可,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根据上述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计税,即直接根据发票显示的税额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纳税人如果选择差额计税,是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栏次(一般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三,小规模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填报差额扣除部分,实现差额计税的。2、财税(2003)16号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扩展资料:票面内容:编辑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十、开具发票免税吗?

免税产品销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属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形之一。 增值税免税,指的是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的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增值税免税收入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

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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