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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产品到底是免税还是13%?

135 2024-03-15 13:30 admin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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