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珠海入户政策
1、父母投靠入户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得知,只要和本市户籍人员共住的父母,可将非本市户籍迁入珠海。
2、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已在异地随父母亲办理出生登记且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申请投靠与共同生活的珠海市户籍的父(母)亲,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可将非本市户籍迁入珠海。
3、务工入户
在珠海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
4、人才引进入户
属于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规定,也可将非本市户籍迁入珠海。
5、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原户口在本市,市定居的港澳同胞,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可以入户我市。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返回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