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新办企业和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四份;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6、企业章程复印件;
7、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8、企业验资报告;
9、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管理分局或业务股室应形成资料:
1、约谈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2、约谈记录;
约谈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与约谈对象的直接交流,了解印证纳税人的相关情况,以确认其是否为正常经营户。
A.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组织结构、决策的程序、管理层的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等企业的整体情况。
B.与主管财务人员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的银行帐户情况、企业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情况。
C. 与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约谈,了解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度。
对于约谈的内容,要做好记录,井有参与约谈的人员签字。
3、实地查验记录(表)
4、管理分局核查报告
5、生产性及加工企业由管理分局核查后写出调查论证书;商贸企业由征管股实地复查后写出调查论证书。
(三)操作程序
1、文书受理岗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的退回企业并告知需补充资料内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按规定时限传递到分局。
2、分局对企业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案头审查。按规定程序安排两人以上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进行实地核查,写出工业企业的调查论证书,提交征管股。
3、征管股对全部资料进行审核,对商贸企业进行实地复查后写出调查论证书,提交县局审批。